| 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涵蓋本港約50%、30%及10%的住戶。這些住戶在基期內(即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每月平均開支(港元計)分別為5,500元至24,499元、24,500元至44,499元及44,500元至89,999元之間。將自基期起物價轉變的影響計算在內,調整至2016年的價格水平,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分別大約在5,700元至25,200元之間、25,200元至45,700元之間及45,700元至92,300元之間,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則大約在5,700元至92,300元之間。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這些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而編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