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追討程序

如果我們認定您無法支付任何欠繳稅金,我們可能會呈報您的帳戶目前無法追討,並會在您的財務情況改善之前暫緩追討。目前無法追討並不表示債務取消,而是代表國稅局認定您無法目前償付債務。在核准您對於延遲追討提出的請求之前,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填寫一份【追討資訊說明】(表433-F (英文)PDF表433-A (英文)PDF表433-B (英文)PDF)並提供您的財務狀態證明(可能包括有關您的資產和每月收支的資訊)。您應該知道如果我們延遲向您追討,您的債務會增加,因為在您全額付清之前會持續累計罰款和利息。在暫緩期間,我們會再次審核您的支付能力。我們也可能提出聯邦稅抵押權通知書來保護政府對於您資產的權利。

如需要求暫緩追討程序或是討論您的其他付款選項,請致電800-829-1040或是您的帳單或通知上的電話號碼與國稅局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