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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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行:
{{subcat guideline-en|格式指引|3=WP:LIST|MOS:LIST}}
{{Policy section top}}
{{Guideline section top}}
第138行:
{{Guideline section|=Style}}
就以國家、政治實體、國籍、出生地或籍貫來劃分的人物列表來說,有以下規限:
*中文維基百科容許建立X×國人列表,但是僅限於索引形式,例如[[Special:Diff/49441566|這樣]]。因此,必須要有至少5篇下級列表才可以以X×國人列表作為索引,否則不予創建。
*如果人物列表的收錄範圍可以預期將會或已經超過100人的話,應該再作細分至下下級列表,直至不超越100人為止。
*國籍、出生地或籍貫無可靠來源證實的人物不予收錄。
第146行:
{{Guideline section|=Style|reason=有編者提出原來通過時共識不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對WP:人物列表的修訂建議|要求重審]]|WP:人物列表}}
对于条目内人物嵌入列表,其存废标准可较独立列表更为宽松一些,具体情况可自行考量,如遇争议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寻求共识。以下罗列已达成共识的部分主题:
#姓氏條目禁止嵌入「著名人物」等人物列表,此类信息应由分类:X×或独立列表体现。
#行政區劃條目禁止嵌入「本地出身人物」等人物列表,此类信息应由分类:XX××或独立列表体现。
#疾病條目禁止嵌入「知名患者」等人物列表,此類信息應由分類:X×疾病患者或獨立列表體現。
 
== 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