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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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行:
旗幟代表某特定實體,故不應套用於其他事物身上,例如在沒有適合旗幟使用的時候。又例如,我們不應濫用[[聯合國旗幟]]以代表全世界,因為這不是正確使用國際組織旗幟的方法。詳見[[#自創旗幟和使用替代圖案]]。
 
====不要在非直接关联事物中使用国家以下或更低层级的旗帜====
国家以下或更低层级的旗帜(如地区、城市等)在社羣對特定旗幟的使用未有另外的共識時通常只应在与条目内容直接相关时使用。这些旗帜并非公众所熟知的旗帜,因此它们作为简略表达方式的作用较小,而它们也很少会与条目主题有密切的联系。组织、次级政府(如城市、省、州、县)、社交或群体的识别等各种情况都可能擁有旗帜,而这些旗帜与其代表主题的条目直接相关。例如美国佛罗里达州坦帕市的市旗在[[坦帕 (佛罗里达州)|坦帕市]]条目中使用是合适的,惟坦帕市旗通常不能用在坦帕市居民的条目中:坦帕市旗並不能提供任何額外资讯,并会对读者造成不必要的注意力转移。
 
使用国家以下或更低层级旗帜的一个常见例子是与地方队相关的体育赛事信息的表格或列表。在此类内容中,适当的旗帜显然並非国旗,否则此类条目会自始至终都使用同一面旗帜。另外一个可如此使用的情况是与某个国家的一部分相关的列表。(参见[[#在非主权独立国家中使用旗帜]]。)
 
===易读、可用与可辨识===
第76行:
* {{flagicon|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國旗]])和 {{flagicon|薩摩亞}}([[萨摩亚国旗]])等。
 
编者编辑条目时应当谨慎使用一级或以下更低級行政区的旗帜。
 
====重复使用旗帜时,国名可以被省略====